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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sbxmzj1 -/2021-0907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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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坚持把底线思维和问题意识贯彻到工作中,认真守好民生保障底线,全年共向困难群众发放各项救助资金5476.4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3564.76万元,医疗救助842.62万元,临时救助288.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775.76万元。严格按照社会兜底保障脱贫一批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保障,从7月份起再次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7年3175元/年提高到2018年3500元/年,同步实现扶贫贫困线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其中:A类提高到295元,B类203元,C类153元),全年共向657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1168.31万元。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7210人次,发放救助金476.6万元。

2、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双拥创建取得实效。不断加强优抚对象上报审批工作,全年共上报参战人员1人, 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38人。切实做好一次性抚恤金审批工作,全年共审批一次性抚恤金398.479万元(34人)。认真开展“春节”、“八一”期间各类优抚对象慰问活动和9·30公祭活动。扎实开展了“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双拥办考评,被命名表彰为“双拥模范先进县”。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共对3230名退役军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管理系统。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安置任务。

3、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服务逐步规范。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管理登记工作。对76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新登记社会组织13个。认真做好社会散居孤儿育养工作,向符合保障条件的26人发放了生活费29.7万元。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规范化管理,对1029名农村留守儿童信息进行拾遗补漏,对全县3066名困境儿童建立了详实完备台账。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52人次,发放资金2.5万元。持续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和做好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扎实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火化区调整划定工作,切实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筹措资金480万元,完成法脿、大庄2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妥甸、嘉、安龙堡等6个乡镇、22个村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征地工作。

4、基层政权建设持续加强,社区治理不断创新。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分别确定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村民小组各2个,开展协商示范工作,并取得了试点经验。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努力探索社区“减负增效”的各项制度,制定了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切实加强社区印章的管理,严格规范社区印章的管理使用。多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基层政权建设、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黑恶线索摸排。

5、养老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服务水平有效提升。2018年,先后投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28万元,建成社会福利中心1所,妥甸镇西城社区、麦地新村委会、安龙堡乡柏家河村委会、法脿镇法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加快推进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妥甸敬老院两个重点项目建设,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全县7所乡镇敬老院进行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进行机构认证。制定出台《双柏县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提供政策支持。

6、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效提升。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基层党建示范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切实做好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为全县85个村(社区)配备村级民政事务员89名,为8个乡镇选配乡镇民政助理员14名,民政事务员和助理员配备后,全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队伍由原来的19人增加至122人。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显著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双柏县民政局

2.双柏县殡仪馆

3.双柏县殡葬管理所

4.双柏县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2人,移交社保中心发放15人),遗属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11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4.53万元,占总收入的68.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95.25万元,占总收入的31.96%。与上年3279.6万元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增加4840.18万元,增长147.58%,其中:财政拨款增加2558.94万元,增长86.29%,其他收入增加2281.23万元,增长726.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城乡低保资金列入预算资金安排,通过专户安排的医疗一站式救助、健康医疗救助和政府医疗兜底保障、城乡救助等补款增加,2018年工资调整增资补发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77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66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7224.07万元,占总支出的93.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54.84万元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增加581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734.8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城乡低保资金、医疗一站式救助、健康医疗救助和政府医疗兜底保障、城乡救助等支出增加,2018年工资调整增资补发支出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9.67万元。与上年465.58对比,2018年增加支出8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8%。(人均1.59万元,包括车改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人均0.6万元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24.06万元。与上年1489.26万元对比,2018年增加支出5734.8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2018年城乡低保资金、医疗一站式救助、健康医疗救助和政府医疗兜底保障、城乡救助等支出增加。向社会购买商品和劳务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237.88万元,支付伤残抚恤、低保、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62.65万元,支付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护理院等资本性支出423.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9.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5%。与上年1397.15万元对比,2018年增加支出3581.85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通过专户安排城乡低保2018年列入预算资金安排,医疗一站式救助、健康医疗救助和政府医疗兜底保障、城乡救助等补款增加,2018年工资调整增资补发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资本性支出20万元,、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前期费支付勘测设计费的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经费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9.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7.23万元,资本性支出90.66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3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的18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6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260.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殡仪车有1辆经费未列入预算,同时殡仪车使用比上年增多,修理费增加使用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在年中安排第五招商团工作经费5万元在我单位支出接待费4.11万元未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形成接待费超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81万元,增长7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9万元,增长10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2万元,增长40.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殡仪车使用比上年增多,修理费增加;第五招商团在我单位支出接待费4.11万元,形成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8万元,占70.15%;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占29.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本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民政救灾救济、殡葬政策宣传、殡仪馆殡仪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低保工作检查、上下业务联系、社会化工作联系,扶贫工作联系、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活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1万元,与上年22.94万元对比,2018年增加2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包括车改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人均0.6万元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9万元,电费0.1万元,  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7.22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工会经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33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5.26万元,固定资产459.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28.2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0.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8.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333.07 

2335.26 

459.17 

223.78 

86.63 

148.76 

1528.27 

10.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有民政事务管理专项工经费,抚恤(伤残抚恤费、义务兵优待金、其他抚恤支出),退役士兵安置费,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

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年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给予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双发改函〔2015〕06号)文件批复、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双发改社会〔2016〕31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788万元,省州实际下达到位补助资金394万元;县级安排资金100万元;建筑面积1948.09平方米,建设床位80个。

双柏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于2016年12月25日开工, 2018年12月底完工。双柏县民政局于2019年4月12日组织初验;2019年6月19日组织中验,建设项目为合格,同意验收。

双柏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会对社会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一是项目的实施,将为双柏县及周边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因病需康复老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好场所,使弱势群体生活丰富多彩、快乐幸福,使其在这个充满爱和温暖的大家庭里健康安定生活。这必然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双柏县及周边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因病需康复老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居住环境,同时可以解决一部分社会公有养老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托老、养老、敬老的实际问题,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项目的实施,将彻底改变原有社会福利中心设施不全、环境较差等现状,将扩大收养(收治)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及美化生活环境,切实解决双柏县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难题,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更好地履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服务宗旨;项目的建设必将为双柏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推进民政福利、公益事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四是项目的建设,对提高双柏县城市公共服务事业综合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项目的实施,将招收无业人员作为服务、护理人员,能够为社会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广大人民群众对项目建设极为支持,都盼望项目早日建成投入营运。

 2、双柏县妥甸镇敬老院

双柏县妥甸镇敬老院建设项目于2019年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9年双柏县妥甸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双发改社会〔2019〕10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560万元,省州实际下达到位补助资金303万元;建筑面积2210平方米,建设床位112个。

一是双柏县妥甸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是一项合乎民意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必将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及项目承办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不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二是项目实施后,可以解决双柏县妥甸镇、独田乡五保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可以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服务功能,使集中供养对象有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好场所。不仅使五保供养对象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而且也为这部分困难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较好的安度晚年的环境。对于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为扩大收养规模,提高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履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服务宗旨,努力开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工作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3、双柏县老年护理院

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于2016年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双发改函〔2016〕18号)文件批复、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9年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双发改社会〔2019〕8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省州实际下达到位补助资金975.1万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012.45平方米,建设床位200个。建设内容:⑴老年综合护理部建设面积1699.19平方米,4层;⑵老年护理部B,建设面积1020平方米,4层;⑶老年护理部C,建设面积1044.6,4层;⑷餐厅,建筑面积1248.66平方米,3层。

双柏县老年护理院建 成投入使用后,将会对社会产生以下积极影响:

一是项目的建设,将彻底解决双柏 县无护理型养老床位的现状,对促进双柏县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关于编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到 2020 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 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双柏县 2015 年年末 全县常住人口16.03 万人,据双柏县民政局不完全统计,双柏县现有 60 岁以上老人27068 人,如果要实现到 2020 年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35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 30%的目标,双柏县需要养老床位 948 张、护理型床位 285 张。但是至今为止 ,双柏县仅设臵了414 张养老 床位(居家养老110 张、敬老院304张)、尚未设置护理型床位。初步解决了五保供养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 抚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的供养问题。但随着城 乡老年人口的激增,社会对老人的赡养压力进一步加大,以福利性为主的养老机构和由子女供养的养老服务模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的需要;再加之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城乡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人数不断增加,“空巢家庭”逐渐增多,而部分家庭的半失能、失能老年人和因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差等原因,需要专人护理;同时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青年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照顾老年人的时间越来越少,如何较好地解决部分半失能、失能老年人和生活困难老年人的供养、医疗、保健等问题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 。所以,为了有效解决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以及部分生活困难老年人因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差等原因,需要专人护理等养老问题,彻底解决双柏县无护理型养老床位的现状,根据双柏县的实际情况及 需求,建设一所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老年护理院十分必要和紧迫,项目建成后设置护理型养老床位200 张。该项目的实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塑造特色文化 、提升双柏县的形象,对双柏县养老 服务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2.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建成集老年人生活、保健、娱乐和休闲为一体的设施齐全、功能配套、环境优美,社会化、开放式的老年护理院,对于更好地满足双柏县部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体弱多病的半失能、失能老人及生活困难老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保证他们健康、快乐地安度晚年,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双柏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3.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改善双柏城乡部分老年人的养老环境和养老条件,为自费养老老人和部分生活困难老人提供一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好场所。不仅使这部分老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而且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温暖幸福的大家庭。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按照项目资金用途管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1111

 



双柏县民政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10090853386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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